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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甘肃疾控       发布时间:2022-03-11        打印文章       字体:[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 2022年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中心主要承担着全省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检测检验;健康教育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研究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心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内设科室 45 个,其中行政职能科室 11 个,业务所 12 个共 26 个科室,包括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免疫规划所、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职业病预防控制所等,业务中心 3 个共 5 个科室,其他科室3 个。

三、中心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 年收入预算 37241.46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18142.27 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增加 10759.44 万元,增长 14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往年中央转移支付结算批项目资金提前下达。当年的财政拨款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22 年支出预算 37241.46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 18142.27 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增加 10759.44 万元,增长 14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与收入同比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63.77 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 36191.95 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 485.74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8142.27 万元(详见预算公开表 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 年基本支出 7869.67 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增加906.84 万元,增长 13.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272.6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增加 4223.57 万元,增长 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往年中央转移支付结算批项目资金 2022 年提前下达。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5 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减少 0.16 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7.1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0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7.16 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增加 0.16 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微调公车运维费用。

4.培训费 22.05 万元,与 2021 年预算持平。

5.会议费 0 元,与 2021 年预算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 0.0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42613.99 万元。其中:房屋13841.6 万元,通用设备 2346.84 万元,专用设备 23162.49万元,图书、档案 2.96 万元,家具用具 373.96 万元。车辆 49 辆,价值 2886.1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 12 辆,特种专业用车 37 辆。

八、重点项目情况

无相关项目。

九、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2 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2 年中心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等两项非税收入,2022 年计划征收 1050万元。

(三)全年采购情况

2022 年中心全年采购预算总额 4633.492 万元。

十一、全年预选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根据省财政厅、省卫健委预算工作整体部署,在绩效目标管理系统中完成了 2021 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预算执行和绩效监控机制,能够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厉行节约,切实提高了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卫健委要求,对年初绩效目标进行了自评审核,2021 年部门整体支出完成情况基本达成预期目标。

(二)2022 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 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 2 个。

十二、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卫生健康支出:指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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