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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机构内部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GSSJKZX20210705-16

来源:甘肃疾控       发布时间:2021-07-12        打印文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我中心拟对甘肃省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机构项目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编号: GSSJKZX20210705-16

二、 预算金额15万元

三、 甘肃省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承担机构招标参数

1. 检测机构报价需提供每类设备检测费单价。

2. *工作内容:检测单位数量53家,设备数量130台件。超出部分按照该类设备检测单价支付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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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备要求:检测机构使用的仪器设备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检测设备在检测射线种类、量程、响应时间、灵敏度等方面应满足被检工作场所或设备的要求。

4. *检测机构取得资质的检测方法涵盖GB 5172、GB 11930、GBZ 117、GBZ 118、GBZ 125、GBZ 127、GBZ 132、GBZ/T 141 等现行有效相关标准的要求。

5. 检测承担机构开展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的检测地点应为接触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经常工作的地点,如放射性机房周围、操作室、操作位、源容器及探测器周围等区域,如需进入机房内部作业,还应该对内部的工作地点进行检测。

6. 现场检测人员应不少于2 人,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前,检测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做好个人防护,在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检测现场。检测人员应按照计量认证等相关质量控制的各项要求,做好现场情况的详细记录,原始记录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数据规范。详细记录检测条件、设备基本情况等有关信息,每个检测点至少读取三个数据。检测完成后,原始记录需由检测人、校核人和用人单位陪同人员确认并签字。

7. 检测机构拍摄检测人员在有用人单位名称的厂区门口合影或现场开展检查工作的照片,照片内须包括被检测单位人员。

8. 每检测1台设备,检测机构向被检测单位所在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正式检测报告1份,该报告对应的原始检测记录、设备使用记录、检测照片、设备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等质量控制记录,复印件需加盖检测机构公章、骑缝章。

9. 检测费用按照检测单位所报检测项目单价和检测设备台数确定,由被检测单位所在市州疾控中心支付。

10. 监测方法符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监测技术手册要求。

11. 监测质量符合《2021年甘肃省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质量控制方案》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 检测机构需取得CMA认证或CNAS认证资质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范围包含所监测对象的检测项目)。

四、报名及投标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检测机构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2日至7月14日止,每天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资采购科(城关区东岗西路310号八楼807室);

3、询价采购文件2021年7月12日至7月14日,每日00:00-24:00在邮箱gssjkzx8267481@163.com  (密码:wx1234)里免费下载。(收件箱:主题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机构内部询价采购文件)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9时

2、地点: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资采购科(城关区东岗西路310号八楼810室)

注:报价文件一式贰份(1正1副),报价单一式贰份(原件,单独密封),所有报价文件的内容及报价单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

七、联系电话:0931-8267853 

联系人 : 马小茜

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310号

邮编: 730000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资采购科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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