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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号兰州七里河区新增的新冠肺炎患者是不是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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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6月24号兰州七里河区新增的新冠肺炎患者是不是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内容:
甘肃兰州七里河6月24号发现的新冠肺炎患者在回到兰州以后执行七天居家隔离期间,最后一次核糖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就在外面饭馆吃饭,在大型批发市场乱逛,导致甘肃疫情防控升级,导致大家生活受到干扰,是否涉嫌故意传播新冠肺炎,是否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来信时间:2021-06-27 回复时间:2021-06-29
回复内容
是否涉嫌故意传播新冠肺炎,是否应该追究法律责任?应由执法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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