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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提醒

来源:甘肃疾控       发布时间:2021-10-14        打印文章       字体:[        ]

10月17-18日,陕西西安、宁夏银川分别通报新增多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已经向内蒙古、甘肃、陕西、宁夏派出工作组,指导当地开展疫情处置工作。为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甘肃省疾控中心提醒如下:




01

主动申报




10月09日(含)以来途径内蒙古额济纳旗、嘉峪关市、张掖市以及酒泉市金塔县的广大居民,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请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报备相关情况,接受健康管理,并按要求配合进行核酸检测。



02

减少不必要出行




建议减少不必要出行。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调整。如无必须,不要前往内蒙古额济纳旗、嘉峪关市、张掖市以及酒泉市金塔县,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单位或社区报备,返回后要及时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03

关注健康码




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自己的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04

做好个人防护




持续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05

做好健康监测




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6

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尚未完成两剂次接种的居民朋友尽快接种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成人可到当地批准的任何一家接种单位接种第三剂加强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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