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抓执行,促落实” ——省疾控中心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

来源:甘肃疾控       发布时间:2023-11-24        打印文章       字体:[        ]

      为提高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水平,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工作,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方案》及考核指标,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了考核专家组,对我省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中核四0四医院、酒钢医院、中核五0四医院进行了现场考核。

      按照组织机构条件、人员条件、仪器设备配置与管理、工作场所条件、检查报告管理、质量管理及运行6个方面的要求,中核四0四医院、酒钢医院、中核五0四医院具备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能力,考核结论均为:通过。

      经过考核,专家组发现,甘肃省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在医技人员条件、仪器计量检定、检查结果报告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问题,专家组及时给予改进意见及建议:1.进一步提高医技人员专业技术及能力,特别是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及染色体畸变实验制片技术及阅片能力,保证结果准确可靠。另外,眼晶状体检查工作应由眼科专业医技人员承担,并经过职业性眼科检查相关培训,阳性结果应绘图表示浑浊部位和浑浊方式;2.外出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车和选定的当地医疗机构条件应满足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需要;3.严格参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检查结果报告;4.定期进行仪器计量检定,并及时粘贴相应状态标识。

      通过本次考核,一方面反映出我省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需求,为加强我省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能力建设提供参考。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现有机构各方面的条件和能力,保证检查结果真实可靠,更好的保护我省放射工作人员身心健康,是落实“抓执行,促落实”的重要行动。(放射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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